关于氧气瓶更换保压阀的通知

发布时间:

2024-09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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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氧气瓶更换保压阀的通知

各会员单位:
     气协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渝市监办发〔2024〕73号文件通知:
     按照国务院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市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部署,严格落实“两个规定”,2024年督促特种设备生产、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,健全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”工作机制,特种设备生产、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、安全员,配备率达到100%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,督促特种设备生产、使用单位落实“日周月”风险隐患排查。
     针对气体行业开展氧气瓶排查整治。对氧气瓶开展全链条监督检查,重点检查氧气瓶生产单位是否采用保压阀(实现剩余压力保持功能的氧气瓶阀);氧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保压阀高压氧气瓶时,是否先抽真空后充装,并在充装前检查中逐瓶记录抽真空情况;氧气瓶检验单位对非保压阀氧气瓶(医用氧气瓶除外)进行检验时,是否更换保压阀,是否按要求开展气密性试验。2024年实现新生产工业氧气瓶100%、在用工业氧气瓶60%采用保压阀,市场监管局承压处将执行结果进行检查。望各位会员们按要求严格执行。